為避免殘酷的畫面入鏡,只截取車禍現場溫馨一角(車前頭盔是騎士裝備之一)。
人的一生需要有很多經驗,但許多經驗不一定要樣樣來試。比如車禍這件事最好不要親自嘗試,因為分寸拿捏不穩的話就掛了,但許多人一生都未體驗,不試心不甘,想試又沒膽。
照我看呢,還是聽人講講就好。在下星期四騎機車發生車禍而掛彩,抱歉,整個場面不夠驚爆,否則就不是在下親自講述給你聽了。
星期四上午九點,淡水廣論班有課,我提前半小時騎機車從三芝出發。行徑下田寮的一處下彎道時,每輛車都是在70公里的速限下放飛起來。而此時前方約5米處一輛小客卻在打出右向燈後壓到了我這條摩托車道,且還要來個直角右轉——原來是要進入路邊的一處院門。
天吶,這麼近的距離已讓我變得像白痴一樣只懂得束手就擒了,當摩托車輪快挨到對方的車門時,我都忘掉去按喇叭,竟然放大嗓門讓對方“...停...車...”,與此同時,身軀像是中槍的大哥一樣英勇地向右栽倒。
或許是自救的本能吧,在順勢將車右轉仆倒以及急剎的雙重作用下,機車並沒有直愣愣地攔腰撞上小客,也沒有在地面劃出一條漂亮的弧形...。只在是眨眼之間,卻發現自己是用一種很尷尬的姿勢側臥在地面,還擺出一種欲罷不能的騎車架勢。稍稍回過神來,便發現自己右腳尖、右膝蓋和右手肘撐著地面,起到了剎車板的作用,因此褲子和鞋子在瞬間的作用力下磨成了透明的網狀,成了行為藝術家的作品。後來聽人笑著說這種車禍的摔倒式叫做“雷鏟”。也僥倖自己還算聰明,當時沒有用臉和腦袋去撐著地面止剎。
滿地都是從機車裡滾落出來的物品,有雨衣、折疊傘、螺絲刀、塑膠袋、馬克筆、瑞士刀、空瓶、水杯、抹布...,從未想到這部機車竟然裝載了如此多的雜貨,當下如果掛了的話,會給後人留下多麼豐富的遺物哇?
小客司機和副駕駛座的人都走了出來,似乎看都不看我一眼,就開始用手機打起了電話,119、保險公司、警察局...一一到位。難怪事主如此鎮靜,原來台灣有這麼多的公司和部門會料理後事。
我獨自將腿從機車下抽了出來,爬了起來,然後一瘸一拐地走到了路邊坐下,看著自己的手肘和膝蓋的血水不斷滲出,有點自憐自愛起來。
我打電話給廣論班同學,請假,說是出了點車禍不能來了。然後打給海蒂,沒想到那傢伙怕的要命,不是擔心傷重的程度,而是怕我沒有駕照會被罰。
很快,警察和救護車幾乎同時到達。我站起來向救護車走去,他們已經把擔架放到了地面,希望讓我躺在上面。我覺得自己應該能抬腿跨到車上,坐在駕駛座旁,但眼下自己的角色是配合,像電視上那些被救援的人一樣應該被人抬起來才不會錯置了角色。只是這樣一來又覺得自己有些做作。警鈴一路響著向前飛馳,自己心裡七上八下,一方面體驗著第一次坐救護車的感覺,一方面整理著這件飛來橫禍所引發的複雜心情。
救護員在車上向我問詢和登記了基本資料,到達竹圍馬偕醫院急診室時,又被轉移到另一部救護床上,推進了診療室,這也算是119救護車和醫院辦理了交割。
小客事主被警察約到診所一角做筆錄,而他的一位女同事前後都陪在我旁邊,甚至讓我以為是門診的護士。當護士小姐給我清理膝蓋傷口時,我看到她的表情比我還要痛苦...。傷口經過清理包紮以及做過X光照後,我被推到了門診大廳,休息一會兒便可以離開了。全程陪我的這位小姐和海蒂聊了起來,她說看到我膝蓋的白骨。
年輕的警察一臉輕鬆,在做這種事故筆錄時就好像倉庫保管員那樣在登錄重複的商品名錄。海蒂在旁邊有點緊張,她怕我會在無照駕駛這一項上栽倒。我拿出了印度駕照,說國際駕照忘在了家裡,而印度和台灣屬於駕駛互惠國的關係。警察說他知道,草草看了看就算過了。然後讓我做酒測,我說大清早可能會喝酒嗎?他說是例行。我就做了酒測,並且很得意自己酒測能輕易獲得零值。最後警察告訴我有六個月的時間可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彼此先行協商。
我只是覺得,事主只要承擔醫療和修理摩托車右側倒車鏡及左剎的小額費用就可以了(何況自己也有健保)。躺在家裡什麼也不能做,睡一覺後傷口更加疼痛了,繃帶已被血水滲透。下午六點左右家裡進來不少問候電話,包括淡水警察局的電話。雖然回起話來說自己的傷不過是擦破點皮那般輕鬆,但心裡還是覺得很鬱卒、很不甘,好端端的幹嘛會碰上這種飛來橫禍?何況雙方並未釐清肇事責任或做任何認知的交流。
星期六又去馬偕醫院複診,事主也出面了。我們聊了聊,他這天在淡大還有游泳救生課,我開玩笑說你學救生當初怎麼不知道把我從摩托車下挖出來,而是讓我自己一個人爬起來找地方休息?他說狀況不同,我想狀況不同就是指那種在車下瀕危的人才需要拉一把。然後我說自己心情真的很糟,我覺得在事故認知方面如果兩造沒有溝通,是很難讓自己平心順氣。他說打了轉向燈,我說打了轉向燈也應該給後面的車留個距離和時間,你是侵入摩托車道,接著是完全右轉變換方向,按常識你應該判斷後面來車的車距,你至少在二十米前就應該向你右向的大門做試探的移位了...。
我說我也不會做肇事的鑑定,也不會為此而追究肇事的責任,無非就是平順一下心氣罷了。這樣一說,果真一吐為快,鬱卒的情緒也舒緩了不少。再加上事主人也不錯,在認定方面也自知理虧,還一再道歉,我這心轉而由陰霾變得晴朗起來。人心本來就是這樣,無非就是求得公正和理解,其他都不算什麼。
災難本來也是在消除業障吧,但願今後的道路能夠隨順。
以上是基本的車禍經驗,傷不重要,關鍵是心情。我覺得心情或許與車禍的嚴重度成反比,也就是說車禍越輕心情就越糟,因為會認為這是本該逃避的,就唧唧歪歪抱怨不停;而車禍嚴重的話,心情或許反而會更好,因為總是在僥倖逃過了鬼門關。總之,在人的心理和生理平衡度之間很難找到平衡...。